一个集侵占、运输、销赃于一体的犯罪团伙,于“五一”节前夕被运城市公安局中条山分局一举摧毁。中条山公安分局负责人向记者透露,该团伙自2007年10月至2008年4月间,采取内外勾结的方式,先后窃取垣曲县冶炼厂铜精矿59.4吨,总价值70余万元。目前,除两人在逃外,团伙中的五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肖某是垣曲县冶炼厂原料车间精矿库物料管理员。2007年10月,肖某与精矿库吊车工席某、精矿库保卫人员袁某,决定采取精矿出库不开票,门卫不登记、空车入库等办法盗销铜精矿。此后,三人又联系到矿外人员吴某、王某、胡某等四人,并让上述人员负责运输和销赃。半年中,先后五次将冶炼厂精矿库内价值70余万元的59.4吨铜精矿运出厂外。至案发时,上述人员已从销售出去的部分铜精矿中非法获利3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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