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色股份 股票代码:000758 公告编号:2008-028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特别风险提示
由于本项目的收入以美元结算,主要成本以人民币结算,因此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影响合同利润。
合同的履行期限:自生效之日起17.5个月。
印度当前政局相对稳定,政治环境变化对本合同履行的影响较小。
由于印度HZL公司的母公司为在伦敦交易所上市的Vedanta Resources Plc,资信较好,支付能力较强。
一、重要提示
1、合同类型:印度HZL(Hindustan Zinc Limited)公司10万吨/年铅冶炼厂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设备供货合同、安装合同。
2、合同生效条件:2008年5月9日合同签字即生效
3、该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项目收入按合同规定的工作进度量支付。
二、交易概述
2008年5月9日本公司与印度HZL公司签署了《10万吨/年铅冶炼厂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10万吨/年铅冶炼厂设备供货合同》及《10万吨/年铅冶炼厂安装合同》。
三、交易各方介绍
1、承包方: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80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驻京办一号楼B座中色建设大厦
经营范围: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承包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的出口;开发国内外铝、锌为主的有色金属资源;国外有色金属工程的咨询、勘测和设计等。
2、业主:印度HZL(Hindustan Zinc Limited)公司
法定代表人:Shri Agnivesh Agarwal
注册地址:Yashad Bhawan, Udaipur, Rajasthan, India
经营范围:铅、锌、银等有色金属的采矿、选矿、冶炼
四、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情况
1、合同价款:
(1)《10万吨/年铅冶炼厂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6,000,000美元
(2)《10万吨/年铅冶炼厂设备供货合同》:57,888,888美元
(3)《10万吨/年铅冶炼厂安装合同》:9,000,000美元
2、付款方式:
(1)《10万吨/年铅冶炼厂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6,000,000美元
A、预付款10%(即600,000美元)以现汇支付;
B、其余款项90%(即5,400,000美元)按照合同进度以即期信用证支付。
(2)《10万吨/年铅冶炼厂设备供货合同》:57,888,888美元
A、预付款10%(即5,788,889美元)以现汇支付;
B、其余款项90%(即52,099,999美元)按照合同进度以即期信用证支付。
(3)《10万吨/年铅冶炼厂安装合同》:9,000,000美元
A、预付款10%(即900,000美元)以现汇支付;
B、其余款项90%(即8,100,000美元)按照合同进度以即期信用证支付。
3、担保条款:
(1)《10万吨/年铅冶炼厂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
承包方在合同正式生效后须向业主开具10%(即600,000美元)的预付款保函和10%(即600,000美元)的履约保函。
(2)《10万吨/年铅冶炼厂设备供货合同》:57,888,888美元
承包方在合同正式生效后须向业主开具10%(即5,788,889美元)的预付款保函和10%(即5,788,889美元)的履约保函。
(3)《10万吨/年铅冶炼厂安装合同》:9,000,000美元
承包方在合同正式生效后须向业主开具10%(即900,000美元)的预付款保函和10%(即900,000美元)的履约保函。
4、合同签署时间和地点:2008年5月9日于印度拉贾斯坦邦乌代普市
(Udaipur)
5、合同工期:合同生效后17.5个月
五、关于印度HZL公司10万吨/年铅冶炼厂项目资信情况、资金来源及财务影响分析
1、业主资信情况:印度HZL (Hindustan Zinc Limited )公司是一家在印度拉贾斯坦邦乌代普市注册的有色金属综合企业,项目所在地位于拉贾斯坦邦Dariba矿山,印度HZL公司的母公司为在伦敦交易所上市的Vedanta Resources Plc,从事铅、锌、铜、铝、金、银等有色金属的综合业务。
2、印度HZL公司10万吨/年铅冶炼厂项目资金来源情况:该项目建设的全部资金由业主自筹。
3、财务影响分析:项目执行过程中,汇率变化和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将影响合同利润水平。
六、重大合同的签署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
本公司主营业务是以国际工程承包和开发国内外有色金属资源为主,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合同是公司的正常经营行为。该项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七、备查文件
《10万吨/年铅冶炼厂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合同》、《10万吨/年铅冶炼厂设备供货合同》及《10万吨/年铅冶炼厂安装合同》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5 月 12 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