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公安部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公安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审计部门和广大监督民警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最紧迫的任务,继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救灾物资监管,对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截留克扣、挤占挪用救灾款物等行为,要发现一起,迅速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通知要求,灾区公安机关纪检监督部门特别是审计部门要加强对政府拨付给公安机关的抗震救灾专项资金物资的监管和跟踪审计,加强对各方捐助公安机关的资金、物资的监管和跟踪审计,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的规章制度,主动公开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坚决防止滞拨滞留,随意分配、优亲厚友,损失浪费、弄虚作假,截留克扣、挤占挪用、贪污私分等问题的发生。
通知强调,灾区公安纪检监督部门和监督民警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加大对执法执勤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公正文明执法。对失职渎职、疏于管理,迟滞拨付救灾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或致使救灾款物严重浪费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和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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