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深圳改革路线图”
民主建设放在了首位
昨天,深圳市委四届十次全体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努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示范市的若干意见》。
《若干意见》是深圳解放思想的成果,也被看作未来一段时间的“深圳改革路线图”。
局级干部差额票选
“从未有过的投票体验”
《若干意见》:试行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和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试、测评和考查基础上由市委常委或全委会差额票决任职的办法。
今年5月12日,深圳市委低调召开了一次市委全体(扩大)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全体市委委员、市几套班子领导、正副市委秘书长、正副市政府秘书长共140多人参加了这次市委全会。
这次会议的内容很特殊:所有与会者面前摆着一张符合任职条件的局级干部名册,他们一人一票,要在这份名单中选出4个局级正职干部的考察对象。这4个局级正职岗位是:福田区委书记、市妇联主席、市高新办主任和市科协主席。通过市委全体(扩大)公开提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名,最后产生了10名考察对象。其中福田区委书记、市高新办主任考察对象2人,差额比例达到了1:2;市妇联主席、市科协主席考察对象3人,差额比例达到了1:3。
在其后的一次市委常委会议上,这10名候选人又进行了竞职演讲。最后,常委会投票,差额选出了4名正局级干部。
市委全委会公开票选候选人、常委会差额票决———这无疑是对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一次重大改革。参加了这次市委全委会投票的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说,这次投票对于他来说是一次从未有过的体验。
这种改革的方向在《若干意见》中得到了进一步明确,使深圳的干部感到很振奋。深圳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蒙敬杭说,过去,“党管干部”很多时候体现为“一把手管干部”。深圳的改革避免了暗箱操作,标志着中国干部制度改革朝着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迈进了一大步。
改革不是生来完美的。据深圳市委组织部官员透露,在上次市委全委会公开提名中,因为备选的干部太多,投票者不可能对每一个备选的干部都十分了解,最后也出现了有人“随便勾一个”的现象。蒙敬杭感叹说:“民主是一个昂贵的东西。在体制不完善、干部素质不高的情况下,不见得比书记提名更正确。但扩大党内民主,实现民主化、公开化、透明化是一个明确的改革方向。”
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
“直接竞选是对立法原意的还原”
《若干意见》:探索试行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制度,增强人大代表的民意基础。
2003年春夏之交,在深圳市罗湖区人大代表选举中,高级会计师肖幼美女士贴出了深圳区级人大代表选举史上第一张竞选海报,一时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这些竞选个案一度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热烈讨论。而昨天通过的《若干意见》以市委市政府正式文件的形式将“区级人大代表的竞选制”正式确认下来,深圳大学中国当代政治研究所所长黄卫平教授称其“对于民主进程的重要意义不仅仅是之于深圳的,更是之于整个中国的”。
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的制度化意味着什么?黄卫平表示,我国现行的选举法中没有“竞选”这个概念,从这一点上来说,深圳此举是对现行制度的一个创新,在提升深圳的民主化程度方面具有很大价值。而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修改的《选举法》已经为人大代表直接竞选提供了制度空间,“深圳实行直接竞选是对选举法的具体落实,是对立法原意的还原。”
虽然区级人大代表直接竞选已经正式步入深圳的民主化进程,但它还需要很长的一条路要走。黄卫平表示,深圳应该制定直接竞选的实施细则,在2004年《选举法》的宏观规范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规范———明确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候选人如何产生等等。
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
突破“举举手画画圈,散会就靠边”
《若干意见》:全面试行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进一步探索发挥党代表作用的途径。
在很多人眼中,党代表留给人们的印象是“五年开一次会,会期三五天,举举手,画画圈,散会就靠边。”2002年,根据党的十六大精神,广东省选择了三个点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深圳市宝安区以全省唯一的区级试点单位入选,由此拉开了深圳探索党代表常任制的序幕。
所谓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就是改变党代会五年开一次的惯例,实行年会制,每年开一次或几次会,同时建立党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相关制度,包括联系群众、反映意见的机制,并建立与党代表经常联系的办事部门,上情下达,下情上达。深圳将全面推广区级党代表大会常任制,这对扩大党内民主有重要意义。
深圳市社科院院长乐正表示,设立党代会,就是要扩大党内民主,市委书记要向党代表述职,广泛听取党员的意见。而五年才开一次党代会会,党代表平时参与党内评议、监督的职能无法实现。“要实现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应该实施常任制,常任制是职能制度化的一种形式”。
对于党代会常任制的前景,乐正强调,除了经常开会,党代表应该探索其他途径加强作用。而黄卫平在高度肯定这一改革举措的同时也强调,“只要党代表的选举方式不改变,区级党代会常任制的作用还是有限的,党内民主的方向应该是党代表的竞选。”
人大常委专职制
“人大常委会应该产生职业政治家”
《若干意见》:试行人大部分常委专职制度。
在此次深圳的改革中,这些改革措施被照单全收。深圳不仅将选拔一批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的人作为人大专职常委,配备专职常委工作机构。
“立法工作的加强对人大常委会要求越来越高。许多人大常委是兼职的,投入人大工作的精力不够,降低了人大决策的能力。很多时候常委会开会,兼职常委们抱一大堆资料回家却没有时间看,审议的质量也不高,一些法规很随意地就被就通过了。”乐正表示,从国际经验来看,许多西方国家的议员都是专职的,“人大代表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而常委要担负大量的工作,要有充裕的时间,要提高行使权力的能力,因此聚集一些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人,对促进人大的立法工作是大有好处的。”
值得注意的是,深圳此次在改革文本中小心翼翼地加上了“部分”二字。对此,黄卫平解读为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人大常委应该全部都是专职的和专业化的,但现有的条件下只能做到部分人大常委实行专职,从部分到全部这是一个逐渐的过程,最终过渡到由选民直接选举。”
据报道,全国人大的专职常委中不少正式脱离了原工作单位被调入人大机关,并且有几位得到了提拔。深圳的人大专职常委会沿袭这个轨迹吗?黄卫平表示:“本质上来说,人大代表就是民意代表,人大常委会应该产生职业政治家,它应该是政治家的摇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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