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政府从2月1日起将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的商品编码从加工贸易禁止出口类目录中剔除。
加工贸易是指进料加工及以加工为特征的再出口业务,这类贸易可以享受退税优惠政策。
12月31日,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调整加工贸易限制类和禁止类目录。本次从限制类目录中剔除1730个十位商品编码,具体涉及纺织品、塑料制品、木制品、五金制品等,占加工贸易限制类产品总数的77%,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300亿美元;从禁止类目录中剔除27个十位商品编码,主要涉及铜、镍、铝材等产品,涉及加工贸易出口额约15亿美元,占禁止类总金额的30%。
中国政府此前对增值较低的加工制成品贸易予以限制,并希望以此控制贸易顺差,同时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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