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铜业”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 年6 月26日由公司证券部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6月30日下午14:30 分在昆明市人民东路111号公司11楼会议室准时召开,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沈南山先生因公务委托董事长杨超先生代表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杨超先生主持,到会董事经过充分讨论,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收购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所持上海铜海经贸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减少管理层级,加强企业管理,推进营销板块整合工作,云南铜业拟出资1,240.443万元收购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所持上海铜海经贸有限公司9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云南铜业持有上海铜海经贸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资收购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所持北京云铜鑫晨贸易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为减少管理层级,加强企业管理,推进营销板块整合工作,云南铜业拟出资390.056万元收购云南铜业营销有限公司所持北京云铜鑫晨贸易有限公司80%的股权。收购完成后,云南铜业持有北京云铜鑫晨贸易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本次收购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所持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鉴于兰坪云矿银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坪云矿)资源条件及工艺技术的原因,经兰坪云矿股东间协商同意,以兰坪云矿2009年12月31日的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经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云南铜业拟出售持有的兰坪云矿51%的股权。
特此公告。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