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报道,近日,珠三角地区铜冶炼、铅冶炼等11个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被纳入差别电价的范围,9月1日起其用电价格将提高,至此广东实行差别电价的行业达到19个。此举或使得广东离“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更进一步。
近日,广东省物价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的通知》,将11个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纳入差别定价体系,分别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焦炭、铜冶炼、铅冶炼、平板玻璃、造纸、酒精、味精、印染、化纤、制革和电镀行业。
此前,广东已按国家政策,对钢铁、水泥、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黄磷和锌冶炼8个高耗能行业严格实行差别电价,此次进一步扩大了差别电价实施范围。到目前为止,19个行业中涉及有色的为铜冶炼、铅冶炼、锌冶炼和电解铝四个行业。
据了解,新增加11个行业的用电价格从2010年9月1日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2元和0.05元,从2011年起每千瓦时分别提高0.3元和0.1元。这将加快促进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2010年上半年广东省单位GDP能耗下降2.21%,与今年2.45%的预定目标仅差一步之遥。此次差别电价在高耗能企业范围的扩大,使得广东省的节能减排工作离胜利目标又进了一步。
据悉,广东此次出台的措施涉及的企业数量很多,影响面较大,为平稳推进,推动珠三角的企业向粤东、西、北地区转移,此项政策将在珠三角地区先试点,再视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情况逐步扩大实施区域,并逐年加大差别电价加价标准。目前也并未确定新增11个行业的淘汰类和限制类企业名单。
此外,广东省规定,对有关电力企业不严格执行国家差别电价政策的,除了没收全部价格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