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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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黄金52.28+0.781.51%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黄金")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临时)于2010年9月29日以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莱西与龙口两宗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关联董事陈玉民、崔仑回避表决,其他7名董事全部同意)
公司所属玲珑金矿在莱西与龙口有两宗土地,一直未用于生产经营。两宗土地基本情况如下:
莱西转运站,位于莱西市莱西火车站东侧,(土地使用权证:莱西国土20010102)面积15709平方米,至2010年9月17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40.03年。评估土地总地价:251.34万元(大写:贰佰伍拾壹万叁仟肆佰元整),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龙口转运站,位于龙口市河北路(土地使用权证:龙口国土20010153)面积6174.6平方米,至2010年9月17日,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38.47年。评估土地总地价:346.40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佰肆拾陆万肆仟元整),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公司拟将上述两宗土地按照评估价值共计597.74万元转让给集团公司,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款。
独立董事认为本项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协议内容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东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