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财政部发文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对中国进出口关税税目税率进行部分调整,其中,将提高个别稀土产品的出口关税,适当调整化肥出口季节关税淡旺季税率适用时段和淡季出口关税基准价格。
财政部称,这是为了规范稀土出口和缓解化肥价格上涨趋势。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限制稀土出口将成为一个方向。
据悉,我国出口到日本和美国的稀土占出口总量的70%。有统计显示,从1990年至2005年,中国稀土的出口量虽增长近10倍,平均价格却跌至1990年时的一半。2005年前后,稀土平均价格最低曾至16元/公斤。可见,中国有“第一稀土大国”的地位,却并不掌握定价权。
财政部还表示,2011年继续对小麦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并对尿素等3种化肥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继续对冻鸡等55种产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并适当调整少量商品的从量税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