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消息 近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收到铜陵市狮子山区财政局下发的狮财[2010]58号文件《关于对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给予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将获得狮子山区产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3650万元。2010年12月27日,该项产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中的3000万元已经拨付到账。海亮(安徽)铜业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该项产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确认为营业外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预计该项产业发展奖励扶持资金对公司2010年损益产生重大影响。公司2010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不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