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2月11日报道, 工信部、科技部、财政部等三部委日前联合发布《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根据《推进计划》,到2015年,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达到1200万吨,其中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占当年铜、铝、铅产量的比例分别达到40%、30%、40%左右。
过去10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快速发展,再生铜、再生铝、再生铅等主要再生有色金属产量年均增长27%,从2000年的72万吨增加到2009年的633万吨。但多数企业生产规模小,全行业产业集中度普遍较低,同时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环保形势严峻。
对此,《推进计划》明确,今后五年我国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主要目标是:到2015年,再生有色金属产业规模和产量比重明显提高,预处理拆解、熔炼、节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高。
具体在产业集中度和布局方面,到2015年,再生铜、再生铝行业形成一批年产10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再生铅行业形成一批年产5万吨以上规模化企业。前10名企业产业集中度达到50%以上;培育形成若干产业集聚发展的重点地区,其产能比重超过80%。
为达到上述目标,《推进计划》明确,下一步,将以现有骨干企业为基础,进一步优化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布局。鼓励和支持大型龙头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原料来源渠道,逐步构建上下游紧密联系、跨区域协同发展的产业链。
此外,为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下一步将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环渤海和成渝经济区等具备一定产业基础的区域支持改扩建20万吨再生铜项目6个~8个,20万吨再生铝项目8个~10个。在华北、华中、东北、黄河三角洲等地区支持改扩建5万吨~10万吨再生铜项目10个,5万吨~10万吨再生铝项目15个,5万吨以上再生铅项目10个。在西北地区支持改扩建5万吨再生铜项目2个,5万吨再生铝项目3个。支持在具备产业基础的地区培育形成一批锌、钴、镍、锗、铟、贵金属等其它废旧有色金属回收利用项目。
《推进计划》明确,将研究制定再生铜、再生铝和再生铅等行业准入条件,提高产业准入门槛。对落后产能实行限期治理和整改,仍不达标应予关停。对未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地区,暂停投资项目核准和审批。
同时,充分发挥金融、财政、税收、环保、土地等政策手段作用,落实和完善促进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的财税支持政策。制定鼓励实施并购重组的政策措施,鼓励对符合条件的骨干企业兼并重组给予融资支持,优先支持实施兼并重组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