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业今日公告,近日公司接到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通知,公司(不含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江西省2010 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自2010年起连续三年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公司原所得税执行25%税率。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已报税务机关备案同意。
2009年年报显示,江西铜业母公司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9.5亿元,所得税费用7亿元,净利润为22.5亿元。公司预计2010年净利润同比增幅为90%至110%。以此推算,公司2010年因此而减免的税费可达数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