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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期货交易所调整清明节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3-29
    铜之家讯:  据上海期货交易所3月25日消息,3月25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按照放假和休市公告的安排,4月3日至5日休市三天。

      据上海期货交易所3月25日消息,3月25日,上期所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按照放假和休市公告的安排,4月3日至5日休市三天。

      在市场风险基本可控的情况下,清明节前对各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不作调整。不过,《通知》对清明节后部分品种交易保证金比例进行了调整。若4月6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仍为6%。锌、螺纹钢、线材、天然橡胶、燃料油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不作调整。

      由于节日期间正值燃料油合约交割期,Fu1104合约的交割日为4月1日、6日、7日、8日和11日。会员单位应及时落实相关合约持仓限额、自然人持仓和整倍数调整等风险控制工作,充分了解客户的交割意向,提前检查用于合约交割仓单的有效期限,做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申报和开具工作,切实防范交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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