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临沂市环保局了解到,临沂28家涉铅企业都已经停产,其中21家不符合改造条件将被拆除。环保部督察组近日对其中的10家进行了检查。
重金属环境监管被环保部列为“十二五”环境监管的重点。督查组了解了涉铅等重金属专项排查和整治工作情况后,并随机抽取了兰山区的利升铅业、戈兰蓄电池厂、奥鲁蓄电池厂、河东区的宏艺电源有限公司、大众金属有限公司、巨盟铅业有限公司、青岛弘中元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以及莒南县的富隆铅业有限公司、临沭县的大江南有限公司、临港经济开发区的临沂宏艺电源有限公司共10家涉铅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企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验收情况;卫生防护距离落实情况;企业污染处理设施或园区集中处理设施运行情况;企业废气、废水中铅含量达标排放情况;企业危险废物堆放、处置、转移联单制度执行情况等。
督查组检查的10家企业中,5家企业已停产或长期停产,1家企业尚未改造完毕,4家企业已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