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一行在云铜集团召开部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三年目标总结座谈会。中铝公司法务部主任石宇权,云铜集团总经理杨超、监事会主席王明星、总法律顾问赵守业,南方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主任李强,云南电网公司副总经理赵炳松,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郭俊秀,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云南分公司监事会主席罗琳等领导出席会议。
南方电网公司总法律顾问兼法律部主任李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郭俊秀分别介绍了两家公司法务工作基本情况及结合自身企业特点所开展的针对性法务工作。
中铝公司法务部主任石宇权指出,中铝公司在国务院国资委的领导下,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经过几年的努力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已经形成制度保障、组织保障。总部及下属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建设取得成效,使中铝公司如期完成了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工作目标,为公司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了坚实的保障。规章制度法律审核程序基本完备,中铝公司加强了法律事务相关制度的制修订。中铝公司法律部健全了与法律事务相关的规章制度,加强了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审核。2008年7月以来,规章制度审核率100%,为中铝公司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中铝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得到法制化保障,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发生得到有效控制,知识产权管理成为法律事务工作新领域。
云铜集团总经理杨超发言指出,几年来云铜集团在国资委、中铝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推进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不断推行总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事务机构,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利用社会资源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废、改、立”,修改完善了规章制度,保障了企业运行的有序、规范,提升了法律风险防范能力;针对历史遗留的债权债务,云铜集团专门成立了债权清收债务清理小组,充分利用法律手段,尽最大可能换回经济损失。同时,云铜集团也开创性的构建出具有云铜特色的法务工作体系。
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局长周渝波在总结发言中高度肯定了发言企业三年来在法制工作中的成绩,他指出:三年来中央企业法制工作取得了很多成绩,在企业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强化管理、控制风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既鼓舞了企业员工的干劲,也坚定了继续做好企业法制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从经济全球化和世界经济形势、国家法治环境、企业改革调整和企业内部制度建设等方面深刻分析了中央企业法制工作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要求中央企业不断深化认识企业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做好企业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