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行业频道
    组织机构 | 工业园区 | 铜业标准 | 政策法规 | 技术资料 | 商务服务 |
    高级搜索 标王直达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会员中心
    会员中心
     
    伦敦铜价 | 纽约铜价 | 北京铜价 | 浙江铜价 | 江苏铜价 | 江西铜价 | 山东铜价 | 山西铜价 | 福建铜价 | 安徽铜价 | 四川铜价 | 天津铜价 | 云南铜价 | 重庆铜价 | 其它省市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综合新闻 » 正文

    新疆暂不新设探矿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12
    铜之家讯:  新疆从规范矿业权管理、清理整顿地勘市场、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等方面,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力度,以促进矿业开发与资源保护实现“双赢”。

      新疆规范矿业权管理

      基础地质工作结束前“358”项目区暂不新设探矿权

      新疆从规范矿业权管理、清理整顿地勘市场、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等方面,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力度,以促进矿业开发与资源保护实现“双赢”。

      新疆提出,要规范矿业权管理,在1:5万矿调、“358”项目区域内暂不新设探矿权,待基础地质工作结束后,对可望形成大型矿产地的,自治区将委托有实力的大企业、大集团和国有地勘单位加速勘查;加强批后监管,从严查处“圈而不探”等违法行为;加快清理整顿地质勘查市场,规范探矿权人勘查行为。着力提高全区特别是南疆三地(州)基础地质工作程度;积极推进重要矿集区整装勘查;鼓励支持矿山企业参与勘查开发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同时,实施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和奖励工程。加快建设重要矿产资源生产加工基地,提高矿产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和矿业开发的整体水平。

      新疆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快探索建立矿产资源开发补偿机制,积极探索地质工作新机制。

     
     
     
     
    关键词: 铜之家 探矿权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购物车(0)    站内信(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