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天下》杂志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一张照片:一名男性驾驶员左手握着方向盘,右手却袭向副驾位置上女生的胸部。值得注意的是,该照片源于四川绵阳警方的一段超速监控内容。一时间,关于隐私、道德等相关话题也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当日中午,长虹集团企划部部长兼新闻发言人刘海中在其官方认证微博中也称,“经公司查实,长虹集团没有名叫邓某某的员工。曾有一名字类似的员工,但已于2004年1月被长虹解除了劳动合同。”并公布解除合同照片。
记者随后电话联系到刘海中,他告诉记者,微博和论坛热传的“一手驾车、一手袭胸”照和长虹公司无关,并称,经查实,长虹也没有该车牌号的汽车。
对于这一事件 律师称此举涉嫌侵犯隐私
在“速度与激情”不雅照被网民传播和围观的同时,也有人提出了由此引发的对交警部门的质疑和对隐私的讨论。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敏认为,当事人因为超速被拍,该驾驶员身处公共场所,交警从照片获得的手段上讲并没有构成对当事人隐私的侵犯。“但监控拍照本是为交警处罚驾驶员提供依据,而无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将其监控照片进行上述目的以外的用途,抑或通过网络进行公众传播,而此照片的公布明显具有恶意,所以相关交警部门不仅对监控照片管理不善,而且侵犯了该驾驶员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