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连失去加拿大、美国市场后,中国铝型材市场终于传来利好:8月26日,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型材作下调进口税的“双反”终裁。
终裁规定:澳大利亚对从台山金桥出口的铝型材进口税实际征收税率为3.8%至7.4%;荣阳铝业公司为6.1%至13.6%;肇庆新中亚铝业有限公司是5.5%至7.6%;其他公司征收6.4%-12.4%不等的税率;对不合作出口商征收高达22.4%-33.3%不等的税率。
2009年6月,澳大利亚对原产于中国的铝挤压材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2009年11月,澳大利亚对此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对中国铝型材征16%临时反倾销税。
澳大利亚对铝型材的年用量约15万吨,Capral和G-James等本土厂商大概占其中的三分之二,其它大都来自中国。2010年,中国出口澳大利亚铝型材约3.9万吨。原先,我国铝型材出口市场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和澳洲。现在,我国出口北美型材量大大缩减,如果再失掉澳洲市场,消费能力强的发达国家市场我们将失去三分之二。
澳大利亚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在反倾销调查中澳洲并没有使用美国等对我国使用的第三替代国计算产品成本,而是用企业内销的价格作参考,这才为我国企业的胜诉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