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共青城市公安局甘露镇派出所相关负责人介绍,9月9日上午8时许,董某携带3矿泉水瓶汽油,2只打火机到工厂找厂长李先生,以自焚相威胁要厂方给工资。李先生告之车间主管不在,待明日主管上班后,结算工资。董某不听劝说,将汽油倒在身上,拿打火机想要点燃,被人夺下打火机后,董某又拿出随身携带的另一只打火机,点燃身上的汽油,扑向一楼仓库的棉花卷。李先生没拉住,赶紧拿起灭火器将董某身上的火扑灭,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将董某急送医院抢救。
据悉,该讨薪女子姓董,于2011年4月、5月在共青城市甘露镇日华制衣厂打点工两个月,在未告之厂方的情况下自动离职。董某到该厂做事之前,跟厂方约定一直在工厂做事到过年,每天工资为90元,如中途擅自离开,则按厂规每天给付50元。董某离开工厂之后,要求老板按日工资90元结算,而老板李先生只同意按每天50元支付,并先期支付了董某2700元。双方产生纠纷后,李先生于9月8日下午,向当地110指挥中心报警。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帮助双方进行协商。经民警劝说后,李先生同意待制衣厂主管出差回来后对董某工资进行结算。董某在家人陪同下,于当天下午离开制衣厂。
9月8日,记者从九江市委宣传部门获悉,9月9日上午8时许,共青城市甘露镇日华制衣厂一名中年女子因薪资纠纷跟厂方发生矛盾,争执过程中点燃身上自己泼洒的汽油,造成身体大面积重度烧伤,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工厂老板李先生为制止其行为也被烧伤住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