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漯河市人民政府网站截图,“政府领导”栏目中“市长”已空缺。
从全票通过到被纪委双规历时仅49天,河南漯河市市长吕清海的宦海浮沉不但引发官场震动,如此“短命”更是让民众诧异。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造就了这位“短命市长”?谁该为“短命市长”事件担责?
“全票当选”不是轻佻的黑色幽默
吕清海被双规,让人们想到了一则旧闻——7月9日,吕清海全票当选漯河市人民政府市长。当时公布的结果是:“吕清海,赞成票303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吕清海当选为市人民政府市长。”
吕清海被双规的最大“看点”,在于其政绩之“臭”与仕途之“畅”形成的强烈反差。信息时报刊发高福生评论说,如此幽默的一幕,让人想起了广东中山的“品牌市长”李启红。这位“前瞻木兰,情系中山”的“十大品牌市长”,在入选“品牌”不到5个月后落马。这警示我们,“全票当选”、“品牌市长”在很多时候仅是贪官的遮羞布。尤须反思的是,吕清海们的腐败“病毒”发作已非一天两天,为何那么多监督的“探头”没有派上用场?为何会被认可甚至“全票当选”?
谁能想到,代表们众望所归的市长原来是个蠹虫?从全票当选到被闪电双规,这不是轻佻的黑色幽默,而是一起值得反思的选人、用人悲剧。王石川在法制日报撰文说,吕清海全票当选,连一个质疑声都没有,哪怕一张弃权票也没有,这些代表真的了解吕清海吗?其实,吕清海任职神马集团期间,先后投资数百亿元,上马的诸多新项目效益并不佳。截至2009年3月,其被调任前夕,神马股份的负债总额已经达到42亿元。这样的人为何还能官运亨通?期待相关部门在选人、用人时,更公开透明,经得起人们目光的挑剔,更严格按程序办事,莫埋下“带病提拔”的病根;而人大代表们也应珍惜手中的选票,保持清醒判断,别再出现全票选了一个贪官的消息。
应有人对“49天市长”事件担责
“廉洁行政、清白做人……”倘若重听吕清海的履新承诺,恐怕给他投票的人心中五味杂陈。不能不说,干部升迁过程中出现的某些“集体失明”情形,造就了带病升迁的“短命市长”吕清海。
选准人,用对人,关乎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的威信。新华日报刊发孙巡的评论直言,今年适逢换届年,杜绝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不仅是社会所盼,更是中央一以贯之的要求。早在去年,中央就接连出台文件,明确提出出现上述问题,要追究选人用人的责任。每出现一个“短命官员”,都会损害公众对于选人用人公正性的认同。小病不察必成大病,小贪不治必成巨贪。每个“短命官员”的身后,都站着一群失职的把关人。他们该为选人用人失察承担怎样的责任,社会期待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制度。
殷国安在扬子晚报撰文分析说,吕清海被双规的影响是恶劣的,这不仅是因为一个正厅级干部搞腐败,而且因为其所处的特定环境:16年中,漯河市先后连续3任市委书记落马而遭遇政府信任危机。吕清海的提名、考察、讨论、票决是怎么做的?吕当选市长后49天被双规,显然属于“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应该进行问责,也应该对人民群众作出交代。
拿什么来扼制“短命官员”频现
这几年,出了多少“短命书记”、“短命市长”、“短命局长”?王昆山,出任河北保定市委书记仅54天就被双规;胡友建,当选湖南湘潭副市长仅1天就被双规;还有一个胡方瑜,当选贵州长顺县政协副主席仅一小时就被双规。
针对落马官员或多或少都存在“带病提拔”的现象,中央党校教授林喆认为,这说明我们的用人制度有缺陷。城市晚报评论员麦小迈说,吕清海的全票当选和闪电双规警示我们,如果制度都成了摆设,程序都成了过场,制度再完善,程序再严密,也于事无补。此前漯河市三任领导一个接一个落马,更说明问题的严重性。不过反过来看,吕清海全票当选、闪电落马同时令人欣慰的是发现问题,及时补救,及时处理,这其中表现出的决心,是我们的信心所在。
从“神马”掌门,到省工信厅书记,直至成为漯河市长。平庸、黯淡的仕途作为,却无碍于吕清海步步高升。华西都市报刊发然玉的评论坦言,回望一个庸人的通达仕途,我们本可用更常态的手段,阻止某些“贪腐者”的一路上升。所谓任前审查、任前公示,如果未曾流于形式,吕清海的政治前程,本该早早断送在“神马”的巨债里。对于官员升迁、筛选机制的每一次沉睡,都会付出相应的代价——不论是效率的损失,还是公信的流失。“最短命市长”,固然是个体的悲剧,惊骇众人的谈资,更应是相关规则自省的开始。
长期以来,一些人存在不小的误区,以为把组织上推荐的人事任免拿到人大去审议、批准或表决,不过是为了“履行法律程序”、“完善法律手续”。华商报有评论认为,要消除对人大人事任免权的误解,必须使人大的人事任免权真正“硬”起来。不但要对候选人的来龙去脉刨根问底,要求有关方面出示候选人的此前任职期间的“绩效报告”、经济责任审计报告,而且要敢于对不熟悉、不了解的候选人打个问号,敢于对某些来路不明甚而有贪腐嫌疑的候选人大声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