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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抚州5.26爆炸案 处理结果公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9-19  来源:原创   作者:渴望
    铜之家讯: 离江西抚州5.26爆炸案时间已经过去3个多月,江西抚州爆炸案一直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
          离江西抚州5.26爆炸案时间已经过去3个多月,江西抚州爆炸案一直百姓关心的热门话题。
          事件回顾:2011年5月26日9时18分至9时45分,江西抚州市检察院、抚州市临川区行政中心、临川区行政中心东边区药监局旁边的马路先后发生三起爆炸。爆炸共造成3人死亡,1人为当场死亡,2人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经现场勘查和鉴定,已确定当场死亡者为犯罪嫌疑人钱明奇。钱明奇,男,1959年生,系临川区居民,无固定职业。

          事故原因:据悉,5月21日晚,钱明奇在微博中称:“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原纪委书记习东森(现任区长)在2002年5月借修建京福高速公路之名,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克扣征地拆迁款约计1000余万元以奖金私分,给我造成损失200余万元。”


          处理结果:江西省纪委15日通报说,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江西省委同意,决定追究抚州市临川区“5·26”爆炸案16名相关人员的责任,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人,给予组织处理6人;给予临川区委原副书记、原区长习东森(已免职)留党察看两年、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何大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抚州市人大常委会已接受何大新辞去院长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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