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两年一度的全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近两年来我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取得一系列重要新进展。
近年来,国土资源部储量司管理职能有新拓展,承担储量管理、矿业权评估管理、压矿审批、资源补偿费征管、地质资料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矿产地储备管理职能,储量管理工作按照“掌控家底、保障发展、维护权益、稳定秩序、做好服务”的工作思路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是全面、准确掌握我国矿产资源储量家底。采取多项措施加快矿产资源利用现状调查工作进度:现已全面完成28个矿种共2.16万个矿区的野外核查工作,完成了石油、天然气、煤、铁、铜等16个重要矿种核查成果的全国汇总;矿山储量动态检测力度加大,2010年全国开展储量检测的矿山超过5.3万个,基本实现甲类矿产和乙类矿产大中型矿山全覆盖。
二是以矿产资源储量保障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国土资源部与财政部共同实施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2010年安排资金37.6亿元、2011年安排资金42.7亿元,通过“以奖代补”和“示范工程”的方式,激励和引导矿山企业更好地开发利用矿产资源;2011年首选煤、稀土、钨、锑等4种矿产,确定内蒙古等19个省(区、市)和相关单位进行矿产地储备试点;完善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管理,严格限制对重要矿产资源储量的压覆。
三是有效维护了国家所有者权益和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2010年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为141.8亿元,比上年度增长25%;开展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改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完善了矿业权评估管理制度,强化了行业监管。
四是稳定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落实地方政府的责任,普遍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监管机制,并发挥遥感监测等高技术手段的作用,对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查处。2010年,全国矿产资源开发违法违规案件7301起,比上一年下降32%。
五是做好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数据和地质资料服务。及时印发全国矿产资源产供销通报和固体矿产、油气矿产资源储量通报、矿产资源年报等,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地质资料汇交成果和服务大幅增加,近两年,全国共汇交成果地质资料2.5万种, 2010年地质资料馆藏机构窗口服务达5.2万人,地质资料服务网站点击量超过百万次;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稳步推进,一些地方地质资料馆建设取得较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