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悦悦的事情让人揪心,初闻此事,心中实在悲切万分。
人们到底怎么了?究竟为什么能做出见死不救这种天怒人怨的事呢?
中国人讲究做好事不留名,但是事前很多做好事的人却都不止留名而且成名了,如彭宇案等等的案件更是频频映入眼帘,让人目不暇接,然后很多人开始了反思,我为什么要做好事呢??我不为名不为利的去做了好事,大家不说我一句好也就算了,为什么我还要为自己做好事的行为去买单进而伤害到自己的亲人朋友呢?
社会的现实映照了人心的变化,社会冷漠了,所以人们也冷漠了,但是人们真的是无情到如此地步么?
如今很多人说要立法去惩罚见死不救者,但是这真的有用吗?且不说用法律去规范这种行为是否合理,但是一个国家居然要为此事立法,实在悲哀,难道只有惩罚才是最好的办法么?我们为什么不能反过来思考,不是去惩罚见死不救者,而是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者,我们要大大的赞扬那些做了好事的人,让好心没好报的场景不再出现,让人们知道他们做了好事不需要顾虑其他的事,让政府能够为这些好人提供完善的后勤保障,这样才能让人心不在被禁锢,才能让社会形成一种做好事的氛围,氛围有了,环境有了,好人还会没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