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以信息技术为中心的现代军事革命的扩展,外空将发展成为绝对军事意义上超越传统的陆、海、空战场的最重要的战争空间,在这里发生的事将决定人类未来的历史方向,这一切已经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
我们目前谈及的外层空间,严格来说有双重含义:首先是科学意义上的外层空间,这里所指的是地球大气层之外的整个空间,现代地球物理学将地球上空的大气层分为五层:一、对流层、从海平面至10公里;二、平流层。10至40公里;三、外平流层、40至80公里;四、热成层、80至370公里;五、外大气层,370公里以上,科学概念中的外层空间便是从大气层的外部边缘开始,进而包括整个宇宙。由于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过度是一个十分缓慢的过程,稠密的大气层在宇宙空间中是逐渐被稀释的,在上万公里的高空空气依然存在,甚至在几十万公里的高度中仍有大气粒子,所以现代科学无法给空气空间的结束和外层空间的开始作出一道明显的分界标志。
尽管在现行的国际法制度之下,外空和天空已经被明确地划归在两种不同的法律制度之下,但外层空间和空气空间仍缺乏一条明显的界限,国际社会至今未能就天空和外空的划界问题达成一项全面协议。
但按目前的国际实践来看,一般认为凡是按照空气动力学原理飞行的航空器所活动的空间,就该是天空,而人造卫星轨道离地面的最低高度既92~110公里之处,应该是外空的开始,目前国际上对空气空间和外层空间的划分,在实事上偏向于采用这两种标准。
而我们通常在国际关系和军事等领域所使用的"外层空间"一词,是一个有准确法律意义的概念;这里的外层空间所指的是与传统的天空法律地位不同,在天空之上的、不属任何国家管辖的自由空间。目前全球范围内的海洋和陆地的上空,既空气空间,按照现行的国际法规则被划分为两大部分:首先是在各国主权管辖之下的领空,然后是不在各国主权管辖之下主要位于公海之上的公空。
由于各国领土和领海之上的天空被划入各国的领土范围,所以在各国领空内进行各种飞行,包括进行军事性质的飞行活动的权力,是保留给领空所属的主权国家,从而成为各国保护自己安全的第一道屏障。而与此同时,主要是位于海洋上空的公空,则开放给世界各国利用,除了在战争状态下各国都有自由使用这一部分天空的权力,而在天空中进行各种军事活动,也成为国际法上各国不受的限制的一项国家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