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我是中央电视台的,我就问你们是哪个中队的?能不能透露?
交警:你下来,下来我告诉你。
记者:你们是正常执法吗?我们现在能不能走?
交警:你先下来,下来再说。
记者下车出示了采访证件后,几名交警依然不予放行。
记者:我们现在可以走吗?
交警:我没有说不让你走。
记者:那现在走吧。
就在运煤车启动发动机后,几名交警再次挡在了车前,记者第二次出示采访证件,现场交警仍不肯放行。记者和两名司机被毫无缘故的扣留将近一个小时,就在记者执意要求离开时,现场的交警开始抢夺记者手中的摄像机,街头灯被当场打断。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交涉,盂县交警要求记者必须收下两万元钱作为设备损坏补偿,28号凌晨4点多,记者和运煤货车才得以放行。
随后,记者将两万元钱转交给了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执法人员如果不出具处罚决定书和收据,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但司机告诉记者,如果开罚单,不但数额更大,而且还会被扣分,因此才直接给钱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