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新闻对这次事件有详细报道:
生于1990年1月的丘某娟,来自广东省英德市,高中毕业后就谋到了佛山市顺德碧桂园的文员工作。2010年6月,在增城的一个工地,丘某娟当资料员,认识了已婚的小包工头阳某某。
不久,丘某娟和阳某某好上了,两人在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板头商业街某出租屋同居。丘某娟知道阳某某已婚。阳某某对她说,他跟老婆早已有矛盾,但由于老婆提出的补偿金他无法支付,所以一直还没有办理离婚手续。
丘某娟从没正面接触过阳某某的妻子,她与“婆婆”一起,带着阳某某不足两岁的儿子小杰(化名)住在出租屋里,婆媳关系和谐。对小杰她也很用心照顾,对外就说小杰是自己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