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扬子晚报网的详细报道:
晓晴(化名)准备向丈夫隐藏一辈子的秘密,终于没能瞒住。4年前,20岁的晓晴在中山三乡镇遭人强暴后怀孕,老实本分的她不愿意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也没钱做人流。7个月后,腹中婴儿早产,为了掩人耳目,她亲手勒死自己的女儿。
事发后晓晴向公安机关自首,也办理了取保候审,回到陕西,几个月后,她又出门打工、结婚。由于公安后来无法联系到她,晓晴被列为追逃对象,新婚不到2个月,她再次走进看守所。近日,中山法院对晓晴故意杀人案作出判决,判处她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11月30日,暂获自由的晓晴带着泪水离开中山,“我对不起女儿,也对不起老公。”
2007年12月下旬的一个夜晚,在三乡打工的晓晴看完电影回宿舍中途被一名男子挟走,当她凌晨三四点醒过来时,发现身上衣服被撕开,下体也有些疼痛。出事后,晓晴不敢向任何人声张,也没有报警。过年时她回到老家,才发现自己竟然怀孕了。
老实本分的晓晴还是不愿意跟家里讲,她盘算着年后再上几个月班,等攒够了钱自己去做人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