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首付款都说是自己掏的
房子的归属也是争论的焦点。王某称,“2004年买房子的首付款84500元是我父母出的,还从乡亲、朋友那里借了一些钱。”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王某请来了当时借钱给他的7位证人。李某也坚称,首付款是从自己父母家中拿出来的。李某称,给原房主的汇款单据上有她的亲笔签名。而王某则称,汇款时他和父亲去办理的,由于用的是李某的银行卡,因此,签的也是李某的名字。对此,法院已经委托权威机关对笔迹进行鉴定。另外,在法院前两次审理时,王某曾同意放弃抚养权,每月给李某800元抚养费,但12月8日开庭时,王某又改变了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