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南方日报的详细报道:
中年男子蒋某华对卖淫女产生感情,想带其回家完婚,不料遭拒。一怒之下,蒋某华将对方掐昏又纵火烧屋,致使女子死亡。昨日,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蒋某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0年9月,42岁的货车司机蒋某华寻欢时看上了26岁的坐台小姐吕某。
蒋某华供述,他一次又一次去找吕某,后来他照顾起了吕某的生活起居,对方的房租和被褥都是他掏钱的。
蒋某华称,两人交往3个月后,他提出结婚,吕某隐瞒了她已婚的事实,答应结婚并一起回老家。蒋某华同时告诉吕某,他还有个没有名份的老婆,并育有一子。
2011年1月12日凌晨,刚过农历腊八节,蒋某华重提春节回家结婚之事,吕某突然翻脸。
蒋某华在庭审时称,吕某当时骂他没钱,他盛怒之下死掐吕某脖子致其昏迷。“我当时情绪很坏,看到她房内所有东西都是我买的,就想一把火烧光。”随后,蒋某华点燃了床上被子,将房门反锁后逃离。之后,附近居民报火警,但吕某仍烧伤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昨日下午,广州市中院对此案宣判,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蒋某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