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齐鲁晚报的详细报道:
据齐鲁晚报12月15日报道 2011年12月8日,经过枣庄市山亭区公安机关的侦查,于2007年涉嫌抢劫、强奸以及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冯晓彤(化名)被抓获。在警方侦查以及讯问的过程中发现,冯晓彤的生理特征表明她是女性,可她却在2008年与一女子结婚。
嫌犯是男是女让民警作难
据山亭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中队长李子伦介绍,他们于2011年12月8日,将曾涉嫌抢劫、强奸以及非法拘禁的网上逃犯冯晓彤抓获。
据了解,2007年7月13日下午3时许,烟台籍女子刘小美(化名)到山亭区公安分局凫城派出所报案,称7月11日自己在滕州市邮电大厦门口的荆河路上,被四名男青年拦截后殴打,一部手机及现金300元被抢。随后,她被强行拉上出租车,在一旅馆内被四名青年强奸。第二天早上,几名青年将刘小美的双眼蒙上后,将其带到一个住家里看管。当天午饭后,她又被带至另一个地方,直到7月13日下午,四名男青年将她扔在山亭区凫城附近的山坡上。
随后,警方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从刘小美口中警方得知,被转至住家时,刘小美趁着上厕所时看见一辆摩托车停在院内,并将车牌号码记在了心里。根据这一线索,民警锁定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冯晓彤,刘小美被拘禁的住家正是冯晓彤女友的姐姐家。
在警方调取冯晓彤的户籍资料时发现,户籍资料显示的性别为女性。可经过调查警方却发现,冯晓彤竟是男性,他对外称自己叫“小辉”。随后,警方找到了冯晓彤的女友及其家人,但他们均称冯晓彤是男性。
警方根据掌握的信息将冯晓彤列为网上逃犯进行追捕,期间警方先后将涉嫌此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冯某等人抓获,通过讯问警方得知,冯晓彤没有涉嫌抢劫和强奸,只涉嫌非法拘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