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京华时报的详细报道:
一岁七个月女童铭铭(化名)吃了家长从无照鸡肉店购买的炸鸡块后,不幸中毒身亡。经检验,鸡块中亚硝酸盐超出国家标准150倍。
昨天上午,无照鸡肉店老板张继存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丰台法院受审,他坦言自己不清楚食品中添加亚硝酸盐的国家标准,只是凭感觉往里放,而且两年多了天天这么做。
商贩当庭鞠躬道歉
铭铭的母亲朱女士说,今年4月21日下午3时许,已有身孕的她和孩子姑姑带着铭铭去汾庄市场,并给孩子买了炸鸡块。到家后,她们都吃了炸鸡。约半小时后,孩子嘴唇发紫,不停哭闹,且越来越严重,就将孩子送到医院。路上,她们也吐了。当晚7时许,孩子经抢救无效死亡。
铭铭的父亲徐某说,医生当时告诉他,孩子胃里的亚硝酸盐含量超过标准70%,怀疑有人投毒。徐某报案后,出售炸鸡的张继存被抓获。后经检测,涉案炸鸡中亚硝酸盐的含量超过国家标准150倍,铭铭则符合服用含亚硝酸盐的食物引起中毒死亡。
昨天,孩子父母提出66万余元的民事赔偿。张继存说,没有积蓄,等出去后卖血来赔,并向家属鞠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