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认为证据不足
昨天,张继存的辩护人表示,张继存在案发当天使用的亚硝酸盐方法及计量与以前没有不同,但无其他人出现中毒情况。铭铭在案发当天还吃了饺子和烤红薯,里面是否含有亚硝酸盐并没有检验。辩护人认为此案证据不足,应认定张继存无罪。
公诉人则称,根据307医院毒检室主任的证言证实,食用亚硝酸盐的症状要根据食量的大小,按照人的体重衡量,同样剂量的亚硝酸盐成人食用可能没事,但是儿童食用可能会中毒。且经检验,张继存制作的炸鸡,亚硝酸盐含量严重超标。铭铭当天早上吃完其他食品均无不良反应,吃了炸鸡后半小时出事。公诉人认为,可以认定张继存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到三年。对此,张继存称没想到会出这么大事。
添加剂凭着感觉放
现年33岁的张继存是河南人,2009年来京后一直以卖炸鸡为业。今年正月二十左右,他在汾庄市场租房,开始经营鸡肉食品店。他没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
张继存称,他每天中午去买冷冻鸡肉,到家后腌制,“放盐、味精、十三香等调料,为了让肉熟得快,还放一种食品添加剂叫亚硝酸盐。”鸡肉腌好后煮了,再包上淀粉炸,就可以销售了。对于亚硝酸盐,他说是从正规的食品添加剂销售公司买的,虽然外包装上写着用量是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三,但他从不称重。“每次我就凭着感觉放,大约制作100斤肉食,放一小勺亚硝酸盐”。按照张继存的说法,他从事这个行业两年来,一直这样做炸鸡,没人投诉说吃出问题。直到今年4月21日晚,警察找到他,说有人吃了他卖的炸鸡后中毒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