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这位神秘的圈中人的正式身份,宋晓鹏以保护当事人为由,拒绝透露。
宋晓鹏认为,文章刊出后未对范冰冰本人造成负面的影响或损害其个人形象,故不同意原告的赔偿诉求。
《天津日报》及宋晓鹏的共同代理人则认为,被告在该事件中确实存在失误,《天津日报》作为主管单位,在管理上确有疏失,他们对此愿意公开道歉,但是否存在侵权行为还需内部商榷。
庭审的最后,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
范冰冰的代理人表示,只要被告愿意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赔偿金额他们愿意适当降低。但被告的代理人表示,他们应该不会做出任何实际数额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