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将迈向综合征收
——明年可以考虑相应调整劳动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的税收
中小企业是推动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稳定扩大就业的重要力量。2011年,我国中小企业发展面临新情况,融资难、经营成本上升等问题十分突出。
为进一步支持和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国家还实施了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在三年内免征印花税,对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的政策继续执行至2013年底等税收优惠政策。
为支持农村金融发展,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金融机构金融保险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现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主体范围,对其在合理的数量范围内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者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支持扩大就业方面,国家在2010年对原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限额减免税政策,即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定额减免税政策,即符合条件的企业吸收特定人员,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可上下浮动20%。
这位负责人分析,这些新政策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着重支持自主创业,将对象范围扩大到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群体。二是保持优惠力度不减,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定额减免税标准,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限额减免税标准保持不变。三是政策管理更加规范,将政府扩大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与税收征管紧密结合。
此外,国家在推动优化产业结构、促进节能减排以及支持西部大开发等方面,也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研究员、财政研究室主任杨志勇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明年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从已经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政策来看,很多政策都是延续到明年的,这意味着明年结构性减税仍有一定的空间。比如,明年在上海推出的“营改增”试点,应当尽快完善并总结经验,争取早日在全国推开,这样减税政策覆盖面扩大,减税的力度也将更大一些。同时,还应考虑出台一些促进消费的财税政策,减轻居民消费压力,更好地满足百姓的消费需求。
杨志勇认为,就个人所得税而言,今年只是调整了工薪收入所得和个体户收入所得这两部分,明年可以考虑相应调整劳动报酬所得和稿酬所得。因为写一本书可能要用好几年的时间,但他取得报酬就在一个时间点上,应适当降低税负。当然,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还是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方向迈进,税制才更加公平合理。 (记者李丽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