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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钱回家过年,就以嫖娼为名将女子约出后劫杀,之后潜逃9年并娶妻生子。近日,一中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王洪旭无期徒刑。
潜逃9年辗转多地
2002年案发时,被告人王洪旭才20岁,当时他从河北泊头老家来京打工。
据法院查明,2002年12月27日11时许,王洪旭、王培等以嫖娼为名,将女子美美(化名)骗至其租住的出租房内,二人用擀面杖猛击美美的头部致其死亡后,抢走105元现金和一部手机。
案发后,王培被控制并获刑。王洪旭则一路逃回河北老家,后来为了躲避警察追捕,又辗转邢台、唐山、鄂尔多斯等地,直到今年4月26日,被鄂尔多斯警察在核查当地暂住人口时发现。在逃亡的九年间,他曾化名王浩,并在2004年偷偷潜回老家结婚,婚后还带着妻子去了鄂尔多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