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来看看新华网的详细报道:
乔某到老乡的石材厂打工,干了两个月嫌活太累喊着要走,当结算工钱时又嫌工钱太少,与老板娘发生口角。为了报复对方,乔某拿木棒将老板娘砸晕后强奸,随后又驾驶着老板的汽车逃走。27日,记者从法院获悉,乔某同时构成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和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死刑。
嫌工资少与老板娘大吵
31岁的乔某老家在山东平邑,今年年初随老乡一起来到青岛,进入老乡开的一家石材厂打工,每个月工资2000元。乔某在石材厂干了一个月就嫌活太累提出不干了,老板娘一听立马表示乔某进入工厂时间太短,工资根本没法结算,坚决不同意。4月上旬一天,乔某在吃饭时和同事一个劲唠叨工作累、工资少,不成想这些牢骚话让老板娘听在了耳朵里。双方大吵之后,老板娘决定让乔某走人。中午过后,老板娘找到乔某,说是工厂要再招新工人,已经住不下了,让乔某马上收拾东西走人,乔某提出再多住一天,老板娘怎么也不肯答应,乔某感觉老板娘在故意刁难自己,火气越来越大。
棒杀老板娘实施强奸
当老板娘转过身时,乔某抄起宿舍门口铁架上的一根木棒,向老板娘背后重重砸过去。接连打了三四下,老板娘晕过去,乔某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从背后拦腰把老板娘拖进宿舍打算强奸对方。这时,老板娘的头左右摆动,看到对方有点清醒过来,乔某再次拿起木棒又朝对方头部打了三四下,直到对方头部冒出鲜血不再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