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不合理的要求被满足才是“溺爱”
昨晚,记者电话采访了方明,她表示,自己的发言只是作为一个人大代表和老百姓的切身体会做出的。她对记者强调,她坚持认为市民是需要教化的,可能是网友对“教化”和“溺爱”两词的理解有分歧,“在我看来,教化,把好的东西给他,叫教;把他身上坏的东西去掉,叫化。”她表示她在谈到政府与市民关系时,使用了“溺爱的孩子”这样的类比也没错,“客观上必须承认,政府是一个管理机构。”至于“溺爱的百姓也可能比较刁民”这一表述,她解释称意思是“政府满足了市民不合理的要求,这才是溺爱”。
微友反应
@5爱您: 这个言论好像过激了一些,但是初衷是好的!其实有时候一个人靠教是教不会的,但是不能说教不好!
@King_Lu:要把百姓“教”成什么人?什么是文明?领导集团自己本身是否足够文明? 还有人大代表不是代表人民监督政府的?怎么掉头来教人民了?
@黄保才:此人不合适做教师,否则误人子弟 ;更不配当人大代表,说话的腔调无一丝民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