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国务院批准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透露,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计划总投资将达到595亿元,是迄今为止全国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获国务院正式批准的重金属污染试点方案。而“有色之乡”郴州三十六湾被列入《方案》的七大重点区域之一,永兴县属于郴州三十六湾之列,截至2011年4月,永兴县共有涉重金属企业129家,其中金银治炼企业114家企业,其他有色金属冶炼企业15家,是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
作为环保部第一批土壤重金属修复技术重点推介示范单位,永清环保在重金属治理领域经验颇丰,公司先后完成长沙湘和化工厂土壤重金属修复项目,顺利运营了长沙铬渣厂土壤重金属修复项目等。
据悉,永清环保与永兴县签订了《永兴县合同环境服务合作协议》。永清环保将担任永兴县环境顾问,利用现有先进的环保技术,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环境管理理念和模式,为永兴县提供专业化的综合环境服务,常年服务收费为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项目将另行签订合同。
此次,永兴与永清携手合作,签订《永兴县合同环境服务合作协议》,同时该合作协议下的第一个子项目永兴县固废污染环境修复项目也由永清环保分三期治理,总投资5亿元。永清环保董事长刘正军在会上表示,项目完成后,必将使永兴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推动永兴经济的快速发展;必将为已成功获批的《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提供示范、积累经验,必将为“十二五”国家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吹响号角、奠定基石,为节能减排工作开创新模式、新局面。
据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一期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1亿元,占永清环保2010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4.64%,而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将在2012年完工,预计将对永清环保2012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二期、三期工程总价暂定为人民币4亿元,具体合同将另行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