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贾晨
市民:索要必要费用也不为过
针对此事,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12位市民,大家各执一词。
市民孙先生表示,捡到东西返还失主应该是无条件的!韩师傅说,拾金不昧自古是我们民族的美德。但在国外,为了“激励”人们的拾金不昧的精神,他们的政府对于拾金不昧的人会给予奖励。
市民杨女士认为,我国与国外的传统文化不一样,但索要必要费用也不为过,相比重新办理身份证和银行卡,10元钱并不多。也有市民表示,如果杨师傅不给,女孩也不能把人家怎么样!
律师:索要费用没有法律依据
针对此事,昨日,记者采访了陕西永嘉律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奎,他表示,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仅是道德层面的。
他认为,在归还过程中产生的花费,若失主不想给,法律上,没有硬性要求必须支付,仅从道德方面,失主可自愿支付好处费。
两则古代小故事中的道理
子贡赎人的故事讲,春秋时代鲁国规定,凡鲁国人看到本国人在他国沦为奴隶,可以将之赎回,费用由国家补偿。子贡赎买了一个奴隶,但他“发扬风格”,拒绝了补偿。世人夸子贡高尚,但孔子却责备子贡阻挡了人们继续赎买奴隶的好事。
子路受牛的故事讲的是,子路救了一个落水者,人家酬谢他一头牛,他收了下来,孔子称赞弟子做的对,说以后鲁国救人的人会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