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某所在的公司是一家大型家装公司。耿某公司的王经理告诉记者,耿某到这家大型家装公司任项目经理已经一年半。从回访业主的情况看,不少业主反馈耿某“人好、心细、有责任心”。耿某的同事讲,耿某与人交往挺客气,不抽烟,也不怎么喝酒。
耿某的前妻武某说,耿某多次“出轨”,但她为孩子都原谅了他。离婚前耿某确实没对孩子“伸过手”,这也是她把孩子送回耿某身边的原因。
在新新曾上过的幼儿园,老师侧面证实了耿某离婚前未对新新施过暴。新新在幼儿园时,身体、情绪正常,老师没发现过新新身上有伤痕。
婚姻失败
孩子沦为受害者
2011年5月14日17时许,记者辗转找到新新生母武某在哈市暂住的住所。因身体虚弱,听闻孩子遭遇受了刺激,武某正躺在床上“打吊瓶”。
武某告诉记者,10年前她与耿某经亲戚介绍,“处”了半个月后,她觉得耿某长得精神、有手艺,对自己不错,就与当时还是木匠的耿某去领了结婚证。当时她的选择遭到全家人的反对,可她“吃了秤砣铁了心”。尽管自己哥嫂等亲属被气得没有参加婚礼,但她依然在老家办了酒席,后随耿某一同回哈尔滨继续打工。
婚后,两人也过了一段恩爱时光,然而新婚半年后耿某就因为喝酒,对她大打出手,两人因此开始频繁地“打仗”。后来耿某“总想着当老板,不愿干活”,到新新出生后,耿某才逐渐“消停”。此后,她陆续发现耿某“跟别的女人有染”,这才对耿某“死了心”,2010年11月3日与耿某回兰西老家离婚。
武某说,她没想到自己失败的婚姻竟“害了孩子”。
离婚协议书约定,孩子归男方抚养,在孩子能上小学前,由女方暂时带养。其中特别声明:女方代养期间,男方每月必须给女方500元生活费。如果每月拿不到钱,孩子送还男方。在离婚协议书上,同时还标注着耿某欠武某亲属债务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