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美梅曾任这家幼儿园的会计。她提供的2010年11月的伙食费实际支出账单表明,当月真实的买菜款仅为8040元,比虚假的账单少48826元。据此推算,每个孩子日均花费不到1元钱。即使加上煤气费、油米钱和厨师费,每月实际支出远低于每个孩子每月交的210元。
指控二:
以代购保险之名骗6万
该事件被曝光后,该园原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到派出所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莫某珠明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不得向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向每位学生收取30元保险费,先后骗保费约6万元,其中4500元用于购买“校方责任险”,其余5.55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辩称:
亏损经营 毫无侵占
庭上,莫某珠辩称检方指控不符合事实,自己作为实际投资人有权支配公司财务,谈不上侵占,她先后投资400余万元回内地办幼儿园,目的是实现自己的教育理想,该园一直亏损经营。
对于检方指证多位曾在该园任职的财务人员和材料供应商均证实受莫某珠指使虚开假单据的事实,莫某珠认为是有人想逼她离开幼儿园,买通这些人作假证。对于骗收保险费莫某珠辩称多收费用均用于平时对孩子的紧急救助上。
警示:绝非个案
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边玉锋曾说“此类问题绝非个案,要让阳光照射到这个平时容易让人忽略的地方,需要解决几个深层次问题:一是如何协调相关部门,对各自所承担的监管责任真正负起,落实到位;二是如何在机制上和法律层面真正做到让幼儿园创办者血管里流淌着道德、良知的血液,正确处理赢利与社会效益的关系;三是如何从政府层面确实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并协调相关执法部门对违规违法的创办者、管理者采取有效的强制性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