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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称遭司法所长猥亵 14秒内干了啥两方各执一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1-18   作者:小芋

      我们来看看东方网的详细报道:

      东方网1月18日消息:酒后两次进入女同事马某宿舍,郑州登封市一司法所所长耿某,因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被提起公诉。1月16日下午,该案在郑州新密市人民法院异地管辖开庭审理,未当庭宣判。耿某坚称自己无罪,是遭到了诬陷。

      指控

      司法所长被控猥亵女同事

      事件发生在2011年4月29日晚8时许。起诉书上,简单描述了案发的经过:“耿某在登封市某乡政府酒后先后两次闯入马某在该单位办公楼二楼住室内,第二次强行将其按在床上强制猥亵,遭到马某强烈反抗。”

      31岁的马某在报案时说,事发当晚,她正在看电视,喝酒后的耿某推门进来,先是拉着她的一只手,接着又把双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马某说,经过她劝说耿某走开了。但不久,耿某二次进入她的房间,把她按在床上,摸她的胸部等,“摸我下身的时候,我翻身起来用脚踢他,并大喊起来,他就离开了”。

      案发次日,马某报了警。鉴定书显示,马某的手、大腿及后背多处轻微伤。不久,耿某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认为,耿某涉嫌强制猥亵妇女罪,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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