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中要求,各地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及《实施办法》为契机,认真抓好参与“高利贷”违法违纪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凡主动向组织报告个人情况并及时纠正参与“高利贷”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分;凡不主动报告和不自查自纠参与“高利贷”活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在工作中走过场或有意包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高利贷”活动的单位和部门,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目前,公安机关前期已摸排涉及高利贷问题线索80余条,打掉涉及高利贷团伙4个,破获案件15件,打击处理20余人。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立足实际,加强行业系统内的规范监管,高利贷问题专项整治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