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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强迫怀孕女友卖淫 称养不起幼儿要赚奶粉钱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01   作者:小芋

      我们来看看新华报业网的详细报道:

      同居后有了孩子,却被男友威逼利诱去卖淫,不甘忍受屈辱,女孩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近日,平阳法院做出判决,刘某“男友”何某犯强迫卖淫罪获刑7年。

      何某,贵州人,24岁。2010年9月,何某与女友刘某结识,两人双双坠入爱河并同居。2011年6月,刘某发现自己有了孩子。而何某却以生活窘迫无法养活幼儿为由,要刘某出去卖淫赚奶粉钱。

      刘某做梦也没想到男友竟会提出这种无耻要求,因而极力反对接客,何某则以殴打、持刀恐吓等手段强迫其卖淫。在何某软硬兼施下,刘某含泪屈从。

      2011年6月至8月,何某找到伙伴蔡某,策划组织刘某卖淫,由何某带刘某到蔡某位于平阳昆阳镇某处出租房内从事卖淫活动,蔡某从中抽利30%,剩下归何某所有。据交待,蔡某容留刘某在其出租房内卖淫20余天。2011年8月15日,刘某趁着何某不注意偷跑出来,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将何某、蔡某2人抓获。

      经审理,法院认为,何某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迫他人卖淫,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罚金7000元;蔡某容留他人在自己管理场所卖淫,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罚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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