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郭江谈判中,阎海明提出除了1.5亿元股权转让费之外,该置业公司需要再额外给齐礼阎村5500平方米的门面房,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郭江经测算后表示同意。随后经过齐礼阎村两委集体研究,决定与郭江的置业公司合作,以股权转让形式将金汇公司卖给该置业公司。
2003年8月底,阎海明代表齐礼阎村委会与该置业公司签订了金汇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该置业公司的1亿多元费用先后支付,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费用。
在阎海明和张程鹏与郭江谈转让的过程中,阎海明和张程鹏提出,他们与之前的地产公司谈判时,同意私下里给他们两人800万元好处费,你们公司怎么说。郭江表示:他们同意给800万元好处费,我们公司也给你们800万元好处费。
郭江同意给阎海明等人800万元好处费后,阎海明就与张程鹏在2003年9月份通过中介公司成立了河南银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泉置业)。股东有阎海明、张程鹏以及程红(化名)3人。公司是张程鹏去设立的,阎海明和程红只是提供了身份证,之后阎海明听张程鹏说银泉置业注册资金1500万元,阎海明是大股东,占60%的股份,张程鹏与程红每人占20%的股份。由于阎海明不方便出面,就让张程鹏担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
之后,张程鹏找到一个咨询公司,让置业公司把800万元转到该咨询公司,后陆续将800万元取出。
“助人为乐”得百万
2003年年底,随着金汇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正在施工的李丽的建筑公司被告知停工。李丽经过了解,才知道金汇公司整体打包连地带资质已经卖给了郭江的置业公司。但该公司以调整规划为由,拒绝了李丽的公司继续施工。
李丽随后找到阎海明提出赔偿前期投资的要求,阎海明答应从中协调,经过协商,由金汇公司赔偿李丽的公司240万元。2004年年底,金汇公司将240万元赔偿款打到了李丽的公司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