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底,李丽约阎海明见面,并将事先准备好的50万元赠予阎海明对赔偿的事表示感谢。
2006年下半年,李丽得知齐礼阎村一处办公楼正在对外招标,李丽的公司报了名,当时参加该楼竞标的除了她的公司外,还有几家施工单位。李丽当时心里没底,便向阎海明询问标底情况,阎海明告知李丽标底大概在1700万元左右。一段时间后,该楼开标评标,李丽的公司果然以1700多万元中标。
2007年2月至5月,李丽先后赠予阎海明现金30万元和20万元对其表示感谢。阎海明在拿到30万元的时候将其中的15万元送给该办公楼的负责人。
贪污巨款购股权
金汇公司成功转让后,在清理金汇公司账目的时候,公司法律顾问发现公司账上还有800万元的赢利款,于是就与张程鹏一起来到办公室找阎海明。
法律顾问对阎海明说:“金汇公司虽然卖了,公司还完贷款及其他款项,账上还剩下800万元。这些钱全都是金汇公司开发金汇小区的收入,和齐礼阎村无关。我们为金汇公司辛苦了这么多年,也没有得到什么实惠,这800万元我们可以取出来自己花。”
阎海明说:“这800万元是金汇公司的钱,我们怎么取出来自己花?我还是齐礼阎村的书记,我不方便出面。”
张程鹏说:“我们可以以退还集资款的名义把钱取出来,你不方便出面,我们两个可以出面,以公司退还我们集资款的名义把800万元取出来,我们3个分了。”
由于阎海明是金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没有他的印鉴无法取出这些钱,于是他又叫来财务会计对其说:“把公司剩余的800万元取出来,交给张程鹏和法律顾问让他们去把公司的账还了。”之后,公司财务会计便与张程鹏和法律顾问陆续将800万元取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