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有家室玩车震被打劫
朱某的举报,最终被证实属实。经法庭查明,2006年6月12日深夜,陈某、蔡某滨及蔡某艺在埋伏时锁定了一个目标——一辆黑色马自达轿车停在路边,车体剧烈摇晃。
于是3劫匪分好工,1人对付女的,另两人对付男的。随后,劫匪用铁锤将车窗砸破,陈某先拉开车门对车内男子说,“哥们,看一下几点了”。车内男子抬起手时,却看到一把50多厘米长的砍刀。
当时,车内男子还马上“来一脚”,要将进车的陈某踹出车外,就在他想开车逃跑时,蔡某滨扑过来,将车内男子控制住。而车内的女子也早已被蔡某艺拎出来挟持。3人绑住这对男女,并从他们的手提包内搜出2000多元现金、银行卡及两人的工作证。
没想到,男女双方原来各有家室,男的是厦门某银行支行的副行长,女的则是同银行的女职员。
眼看把柄及女同事被控制,该副行长只好独自驾车,到山下的银行ATM取了3万多元钱赎人。
行长自认倒霉法院判决还钱
陈某等人拿到钱后,将副行长及女职员放走。不过,他们也很“狡猾”,还用单刃刀扎破行长的马自达轿车轮胎,并驾车逃离现场。
因害怕此事张扬出去,该副行长和女同事一直没有报警。
可让副行长没想到的是,时隔一年,落网的朱某却将此事当做“救命稻草”,揭发同伙来换取轻判。该副行长也只好向警方坦陈被抢劫事实。
此前,朱某、陈某和蔡某滨已经相继落网。作案后,蔡某艺一直在逃,直到2011年9月7日,他在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笕桥街道横塘村一出租房内被当地警方抓获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