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前陈某已向被劫的副行长及其女下属退赔1万多元。
昨天,思明法院还判决蔡某艺及其两名同伙要再共同退赔2万多元给“受害的”副行长及其女下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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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长与女下属山上玩"车震"遇劫匪不敢声张甘吃哑巴亏
厦门网-厦门商报讯夜晚,东坪山上,一起抢劫案牵出了银行副行长与女下属的“车震门”。发生在多年前的这起案件,一度被炒得沸沸扬扬,如今有了最近进展。记者昨日获悉,最后一名漏网之鱼终被法院判刑。
行长“车震”遇劫匪
2006年6月,朱某、蔡某艺、蔡某滨、陈某4人一番预谋后,提议晚上到东坪山去抢劫。他们认为,很多有钱人晚上开车去那约会,山上偏僻,便于抢劫,而且一些人的关系不好说,未必敢报警。事后,他们或共同作案,或分开作案。
当月12日晚上,蔡某艺、蔡某滨、陈某3人开着租来的汽车,携带仿真手枪、刀子、塑料电击器、铁锤、塑料绳扣等作案工具,来到东坪山。
当时,3人瞄上了一辆马自达轿车,这车上一男一女正在“车震”。3人挥起铁锤砸破车窗玻璃后,手持仿真枪、刀子威胁车内的男女,接着用塑料绳扣捆绑两人的手脚,并从两人的包内分别劫取2000元、500元。
随后,3人进行分工。蔡某滨负责在马自达轿车内看管女子,并以塑料电击器冒充遥控炸弹,绑在男子的小腿上进行威胁;蔡某艺负责驾驶租用来的汽车;陈某负责持刀胁迫男子。
就这样,他们载着男子先后来到两家银行,逼男子使用两人的银行卡取现、转账,分别劫走男子3万元、女子4000元。事后,蔡某艺3人将这对男女的手机扔掉,用刀子扎破男子的轿车轮胎,并逃离现场。
这对男女并非正常情侣,他们各有家室,男的是厦门一家银行支行的副行长,女的是下属。怕事情张扬出去,副行长和女下属甘吃哑巴亏,一直没有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