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家鑫案件经过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
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张妙)刺了八刀致其死亡。
2010年11月23日晚:疑犯药家鑫被长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1月25日:药家鑫被依法逮捕。
2011年4月22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2011年5月20日:陕西省高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审死刑判决。
2011年5月31日凌晨1时许:一位ID为“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的网友出现在新浪微博上表示,“二审结束后,药家鑫留下两条遗愿:一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父母;二是让我们看望一下张妙的孩子。2011年5月26日,在律师的陪同下,我们看望了张平选夫妇及张妙的孩子,并给张平选留下20万元现金,作为他们养老之用。”
6月1日中午:药庆卫再度发言,“我们夫妇向遇害者及其家属道歉,向全国人民道歉。”
药庆卫在其新浪认证微博中写道:“张显在微博上编造了许多子虚乌有的事实,把药家鑫说成‘官二代’或‘富二代’,意在让广大不知情的网民对药家鑫父母产生仇恨。”
同一天,张显在微博中回应:“药家鑫父母要求我因微博中对他们的不实说法,向他们在此微博中道歉。我不会道歉的,我们是法治社会,可以去法院告我的。”
8月4日:药庆卫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张显名誉侵权。
死者张妙的父亲将药庆卫所赔偿的20万元也通过邮局返还给了药家。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2012年2月7日上午:张妙父亲张平选等人通过代理人张显的博客发布公告称,愿意接受药父药庆卫在药案审理期间表示“赠与的20万元”,并“于2012年2月8日上午前往药庆卫处接受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