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银监会、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共同起草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为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该草案的制定本是为了完善银行服务的收费管理。但有人怀疑它的监管力度,仍然存有漏洞。
法律界认为, 《办法》提出的政府定价、指导价范围太窄。而在市场调节价方面,监管方给银行自由调节空间过大, 给银行乱收费有“可乘之机”。虽然多数银行已在收费项目明示问题上有所改进,但个别项目仍不清晰。在“外汇转账”等涉及跨行业务收费方面,目前银行一般只公布本行收费标准,却没有提供其他银行的收费指引。 该《办法》并未涉及部分客户的投诉热点。因而,有人认为该举措是为银行的高收费披上了合法化的外衣。